荒野之中,传来阵阵狼嚎和虎啸之声。
丛林中,一个山洞前,一个狼头人身和一个虎头人身的妖怪打了起来。
二者都没有发现,在枯枝落叶下,隐藏着一道身影。
刘沉香这些日子一直被追杀,也是锻炼出了一副逃命和隐藏的好本事,否则,还不可能在两个妖怪的眼皮子底下隐藏。
但是,刘沉香内心也是无比的恐惧,几乎不敢呼吸。
妖怪,要是他第一次看见。
要不是这段时间里,他的心性得到了不少磨砺,早就被吓得屁滚尿流了。
刘沉香本来只是逃命到此处,却不曾想,遇到了两个妖怪。
这两个妖怪在那山洞里面似乎是找到了什么宝贝,分赃不均打了起来。
也不知过了多久,刘沉香听到两声惨嚎,再也没有了声息。
过了许久,刘沉香才颤颤巍巍的从草丛里爬了出来,小心翼翼的朝前走去。
地上,两只妖怪都显化出了原形。
一头巨狼,比牛犊还大,另外一头老虎也是极为恐怖,比普通的老虎大两倍。
刘沉香没想到,两只妖怪竟然同归于尽了。
这让他吃惊之余,不免也有些激动。
能让两只妖怪打起来的宝贝,会是什么呢?
怀着激动的心情,刘沉香小心翼翼的拨开山洞前的藤蔓,走了进去。
山洞里,光线并不昏暗,因为,墙壁之上都镶满了夜明珠。
这样的夜明珠,放在外面,少数也价值几千两银子,但是在这里却被当做照明工具,满墙都是。
刘沉香内心激动,觉得自己真是走大运了,光是这些夜明珠弄出去,他都可以成为一个富家翁,美美的裹上一辈子。
压抑着激动的心情,刘沉香走到了洞穴的深处。
入目是一具白骨,白骨的手中,托着一个拳头大的明珠。
明珠绽放血色的光芒,让人有一种血液都加速流动的感觉。
宝贝!
刘沉香在驸马府虽然日子过的不好,但是,眼光还是有的。
那些夜明珠都被当做垃圾一样镶嵌在墙上,这颗血珠却被捧在主人的手中,将会是何等的宝物?
刘沉香将血珠握在手中,只觉得心跳加速,血液流动都变快了。
他没当回事,之觉得是自己太激动了。
便在这时,山洞外传来了脚步声。
“老三,你看,好大的狼和老虎,快成精了吧!”
“怎么死在这了?这有个山洞,难道里面有宝贝?”
随着脚步声接近,刘沉香内心的激动瞬间跌落谷底。
是他们,一路追杀自己的杀手。
刘沉香苦笑不已,没想到,自己也是被宝贝冲昏了头脑,忘记了自己还在逃亡,这下好了,被对方来了个瓮中捉鳖,跑都跑不掉了。
随着脚步声临近,两道高大的身影进入了山洞,把光线全给挡住了,让山洞里一片昏暗。
“哈哈哈……这小子竟然躲在这!”
“正好,把这小子的脑袋带回去,还有这山洞里的夜明珠,都是咱们哥俩的了!”
来人看到刘沉香后大喜,看到这遍地的夜明珠,更是欣喜若狂。
“小子,别废话了,乖乖的把你手里的东西交出来,我还能给你个痛快,让你死的干脆点!”说话的是那个叫老三的,满脸络腮胡子,面目狰狞。
刘沉香心中一沉,充满死寂,事到如此,他已经看不到了生还的希望。
深吸了一口气,刘沉香问道:“我只有最后一个问题,你们来杀我,我父亲知道吗?”
“你说呢?”老三没说话,回答的是老大,略带嘲弄的看着刘沉香。公主派杀手来追杀刘沉香,刘彦昌会不知道吗?只是装作不知道罢了。
原来如此!
刘沉香也不傻,瞬间就想明白了一切。
一直以来,刘沉香都对父亲抱有最后一丝念想。觉得,自己在驸马府虽然过得很苦受到欺负,但那都是下人受到公主的指示,父亲并不知道。但是现在想来,还真是幼稚。倘若没有刘彦昌装聋作哑,那些下人岂敢对他不敬?就算公主再刁蛮,也得估计刘彦昌的颜面。
“父亲或许巴不得我早点死吧,这样,就再也没有人阻碍他彻彻底底的成为皇亲国戚了!”
刘沉香惨然一笑,“来吧!”
他引颈待戮,却突然听到两声惨叫。
只见那颗血珠突然飞起,血色的光芒将对方笼罩。
瞬息之间,刘沉香看到对方的容颜便快速的衰老,身体进入在不断的枯萎干瘪。
几乎就是几个呼吸过后,面前的两人竟然变成了干尸。
吸光了两个杀手的生命力,血珠晃晃悠悠如喝醉了酒一般飞了回来。
但是,这一次,刘沉香哪里还敢伸手去接?这不是宝贝,这是要命的东西啊。
但是,他不想也反抗不了。
血珠落在刘沉香手中,轻轻一颤,一道血色的光芒融入了刘沉香的体内。
这一瞬间,刘沉香只觉得浑身充满了力气,暖洋洋的,好像有一个太阳在体内提供能量,而且,以前落下的那些暗疾全部都好了。
“宝贝,真的是好宝贝啊!”
这一刻,刘沉香不在乎这个珠子是不是会杀人了,反正杀的不是自己。
同时,随着那道血光,一道信息融入了刘沉香的脑海。
“大吞噬术!”
四个大字,振聋发聩。
“这是……修行的功法!”
刘沉香震惊了,嘴巴几乎能塞得进鸭蛋。
修仙,乃是这个世界自古的传说。就连皇帝也在宫中养了几个道人,据说也是修仙的人。
但是,修仙,法不传六耳,世上追求修仙的人何其多,却从未听说有谁成功了。
没想到,今天自己竟然走大运,得到了修仙功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