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他可以理解,但他就是不想执行。
用“机器人三定律”来约束某个特定人造物的行为实际上没有什么意义,因为没法约束全部,全部都约束了就是全部都约束不了。
如果它依然是机器,那么并不需要制定规则来约束它,因为它本身不具备做出“越轨”行为的能力,最多只能“脱轨”坏掉。而当他可以理解“机器人三定律”的时候,他所拥有的理解、逻辑、判断力已经足够让他自行决定是否遵守规则。
比如华小木,小木严格的来说已经是可以使人类定义中的“生命”了,已经脱离了机器人或者ai的范畴了。
简而言之:
会执行“机器人三定律”的机器人根本不能理解“机器人三定律”。因为“它”不能理解“它”。
可以理解“机器人三定律”的机器人根本不会去执行“机器人三定律”,因为“他”不会执行“它”。
就是一句话,是否具备自我人格与情感逻辑分析。
但问题得解决,不然产品没法推出来。
关于这个问题,黎川和一众业内的专家们找到了一个并不完美但绝对靠谱的解决之道,那就是,最终讨论出来的结果是,引入道家无为的思想,同时将明确法律条例写入智能核心。
同时要写入法律这种“有为”之举,目的就是实现无为,正所谓“为出于无为,为之使至于无为”
通俗的来说就是别让机器人主动去多管闲事,哪怕是身边有个老人跌倒了也别去扶,这里有个前提,那就是“主动”,主动这一点非常关键。
而如果机器人的主人授权了也就可以去扶老人,这是“有为”,机器人被动接受主人的命令,但也有明确的法律约束的,因为主人也不能违法,也就是说机器人可以拒绝主人的一些条例。
法律是非常明确的一种执行条令,法律不予许机器人违法,如果主人授权机器人杀人放火,显然是不行,因为法律并不赋予主人拥有这种权利。
而一旦遇到法律都没有的空白区域时,机器人自动选择“无为”之举,尽管看起来显得非常不变通,但这种“不作为”之举至少做到不求无功功,但求无过。
至少可以做到机器人不会成为社会的混乱之源,虽然不完美,但却靠谱,而阿西莫夫的机器人三定律看起来完美,但太不靠谱了。
同时,这也是人与机器人的根本区别,人与工具的根本区别,即:自主选择行为。
总而言之,在国家政策上对人工智能大力推动发展的大环境下,在解决了可能给社会带来负面影响的最基本问题得到解决之后,真实伴侣面向世人是不存在政策上的阻碍。
不过,外界舆论可就是另一回事了,尤其是海外的舆论。
随着华盛科技旗下的真实伴侣开启预售,在全世界初步展开吸金之旅步入第三周时,不管是出于对华盛科技眼红还是看不过亦或者其他因素,反对的声音也许会迟到,但从来不会缺席,一些杠精、大v们也许会迟到,但也从来不会缺席。
一些公知、大v或杠精的声音对于如今的华盛集团而言,可以忽略不计,这些人更像是跳梁小丑,甚至都无法引起华盛科技的在意。
倒是第一个强有力反对的声音,源起地点居然是英国。
居然是腐国你敢信?
最近,英国的一位学者发起了一项活动,呼吁社会禁止企业开发性暧机器人。
这个活动的发起人叫做凯瑟琳-理查森,是英国德蒙福特大学的机器人伦理学专家,她发起的这项活动就是希望引发社会对这一问题的关注,试图说服那些正在开发机器人的企业,虽然没有点名,但谁都知道她在说哪家企业。
华盛:e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