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荏苒岁月长,可叹平生无趣事。
我第一次杀人的时候,约莫六岁,那是我一辈子都忘不了,鲜血流淌了一地,黏糊糊的,那样热烈的红,即可怕又美丽。
可是我心中没有一丝的害怕。
想来,我真的是天生的杀手,没有什么比杀人,更能让我感到一丝快意了。
我还有另外一个身份,孤苦伶仃的丁家小姐,丁颜。
丁家很有钱,留下的财产,几辈子都花不完。
我杀了他们全家,随后伪装成丁颜,把丁家布置成被盗贼劫杀的模样,随后将这罪名,嫁祸给了那些时日,十分活跃的大盗无锋剑仇佞。
传闻此盗贼,手持一把无锋的利剑,虽说是无锋,但却能杀人,犯了不少的案子,皆是富贵人家,官府十分重视,可久查不得,十分苦恼。
可是,还是被我找到了。
我杀了他,一个盗贼,居然还有名号,倒是十分讽刺。
杀了他之后,我从他残留的遗物中,方才知晓了一些他的往事。
这仇佞倒也算得一个情痴,他应该有个心爱的女子。
我之所以能找到他,皆是从他犯过的案子中,查到了一些证据。
这些人看着毫无联系,实则,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富贵且跋扈。
我从这些人生前接触过的人,一点一点地查了起来,发现他们之间的共同点,是一个女人,一个绝色的美人,名唤慕月菲,人如其名,琼枝花貌,皎若秋月。
自古美貌的女子,特别是这种绝色美人,无一例外,皆是男人手中的玩物。
想想,这名为慕月菲的女子,这一生,应是过的十分悲惨。
不过,那可不关我的事,我只管杀人而已,只是有些不明白,为什么有人能为了另外一个人,付出一辈子。
我杀了仇佞后,带走了他的一个东西,是一个十分精美的小玉葫芦,大概有小指那么长。
我觉得挺好看的,便留了下来。
我有许多的钱财,自己也花不了,便想出了一个极好的办法,做善事,当然,伪装而已,别以为我会同情这些低贱之人,他们全是我的掩护,如此,便得了一个女菩萨的名号。
一面做着善人,一面杀人,这种日子,倒是颇有意趣。
直到某一日,我遇见了一个呆子。
我接了一个非常艰难的任务,当然,在难的事情,再我的面前,皆不成问题。
我清楚的记得,那夜的风,像是从地狱间传来的鬼嚎,可怕极了。
而我,就是那活在黑暗中的鬼——杀人的鬼,所以怕什么鬼?人才是最可怕的。
我受伤了,倒不是打不过,被一个毫无武功之人,给破坏了。
那是我第一次失败,是我一辈子都不能忘记之事。
那个呆子名唤林绪,不会丝毫的武功,但是嗅觉灵敏,竟然识破了我的伪装。
我觉得此人,甚是有趣,便利用丁颜的身份,接近于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