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公公不是耍无赖,而是理直气壮的讨要这笔赔款。
家国家国,家在前,国在后。
何为家,子孙即为家。
没有子孙后代组成家,何来国。
所以,魏公公成了太监,理论上断了子孙根,使得家国天下少了最主要的一环——家。
这事,往小了看是毁了魏公公个人,往大了看很可能坏了大明江山,毁了社稷基础。
没有小家,便无大国!
≈bsp;焉知他魏公公的后人没有大将军、大都督、大学者、大匠人、大状师、大嫖头呢。
家国无小事,魏公公出于现实原因,只要求金钱赔偿,已然是讲道理,讲律法,讲良心的了。
否则,砸了你马厂,把你抢个底朝天,谁又能奈何得了他?
告状,可以,条条大道通京师,你尽管去告。
告赢了,算他输。
世上事,总讲个理不是。
没有因,必然没有果。
魏公公来你马厂,总不是没有因果的。
杨厂长浑身无力,棉被紧裹下的他,下面也是凉凉。
他意识到自己即将面对一张天价赔单。
一条好了的腿都要他五千两,一条没了的鸟要多少?
想都不敢想呐!
放眼厅堂内,皆是小贼太监的打手帮凶,没一个自己人在边上,那感觉当真是举世无亲,天下皆负我。
赔…赔不起。
杨厂长没其它念头了,他脑中空白一片,身子也开始摇晃起来。
见状,魏公公不忍,他为人实诚,怕杨厂长因为过于恐惧导致神志迷糊,无法行使他的正常民事能力,于是直接在其耳畔喝喊一声,给了一锤子价格——一万两。
不容讨价。
一万两是多,是吓人,然而天可怜见,一万两能买来一条活蹦乱跳的鸟?
一个不完整的男人,内心的创伤有多大,又岂真是一万两能抚平的!
嗯,别人或许不行,魏公公这,倒真可以。
他这人,倒是蛮喜欢用钱来解决事情。
当然,前提是他乐意。
一万两的赔款肯定是远超杨厂长的心理底线了,老实说,虽然做了十七年厂长,捞了不少,但真论手中流动的现银,恐怕他一家一当加起来也不会超过万两。大多数捞来的钱都叫他拿回老家买房买地了。
一条腿要了他五千,一条鸟再要一万,加起来一万五千两,若按这数目赔,他恐怕得卖掉上千亩地才行。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杨厂长索性也放弃了挣扎,如死鱼一般就想瘫坐在地。
奈何身上裹着棉被,两腿竟然弯不下去,只得痛苦而僵硬的用心死神死的目光看着那不要逼脸的小贼太监。